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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来了


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计划从2024年到2026年,联合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


目标任务

领军人才范围

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

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工作目标

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需求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有关行业重点培育领军人才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国新培育领军人才1.5万人次以上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万人次左右

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加快培养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数字技能型领军人才,全方位用好领军人才,发挥领军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高技能人才整体发展


重点任务

制定专项培养计划

要加强对领军人才供给需求的预测,结合经济社会转型、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变革势,制定地方性、行业性领军人才专项培养计划

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青年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支持其成长成才

建立领军人才培育信息库摸清掌握领车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及队伍建设工作

 

大培养培育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工匠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

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

支持企业联合教育科研机构通过合作培养、项目协作等方式帮助领军人才及培育重点对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

组织技能研修、同业交流、名师带徒、赴境外培训等活动提高领军人才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

推动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技能高超的青年技能人才,并纳入领军人才培育范围

 

畅通升成长通道

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

对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完整的职业(工种)企业可直接认定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

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普升职业技能等级

支持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提高待遇水平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以奖金、股权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

国有企业可在工资总额内对领军人才予以适当倾斜,结合实际实行特岗特酬


完善稳才留才机制

鼓励企业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吸引稳定领军人才支持企业与领军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

对工作中急需、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可推迟办理退休并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对实际工作中急需、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军人才企业可与其协商签订返聘协议


支持发挥作用

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厂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

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

支持领军人才参加国内外大型工业展会、一带一路框架下南南合作技能开发网络、对外援助等合作项目

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提升学徒、学生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强领军人平台建设

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自、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技能等领域升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人才培养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

鼓励各地打造人才港、工匠城等技能平台,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设立技能展示、技能互动、职业体验区域,面向公众和青少年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

 

表彰优秀领军人才

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对涌现出的优秀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关荣誉、落实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政策,纳入培育重点对象范围

加大省部级以上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等

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领军人才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到工会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